根据我校第六届“仲景杯”研究生学术创新活动月实施方案,研工部、研究生院、校团委联合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开展2024年 “康仁堂”研究生奖学金、“固生堂”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康仁堂”研究生奖学金
一、评审范围
我校全日制统招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曾获得国家奖学金或 “康仁堂”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参评)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学术不端行为;
(三)诚实守信,身心健康,思想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
(四)按时缴纳学费和住宿费,成绩合格,无违纪处分,(延期答辩、挂科、有纪律处分的研究生不得参评);
(五)本年度综合素质排名需在班级前40%以内。
三、评分原则
总分(100分)=原始材料积分(80%)+现场展示积分(20%)
(一)原始材料积分
原始材料积分包括学术论文、专利专著、主持课题等,加分只认定以我校为第一作者单位(或联合培养单位),其中学术论文类计分仅对申报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计分=第一作者满分/所在名次)的文章材料予以认定,同一项目、创新创业奖项、专利或论文只计最高级别分,不重复计分。满分不超过80分。
(1)学术论文按照SCI论文(最新影响因子≥3.0中科院二区及以上SCI期刊发表)每篇加15分;其余SCI论文和中文核心期刊(北大)、CSSCI期刊(南大)、CSCD(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每篇加10分;科技类、专业类核心、地市级及以上党报党刊(理论版)、RCCSE(武大)中国核心学术期刊类论文每篇加6分;国家级非核心类论文每篇加2分。省级类期刊论文不加分;论文均需为正文正刊,未在中国知网、万方、维普等数据库数据检索到的文章不能加分,加分不设上限。
(2)专利加分按照国家级发明专利每项加10分,实用新型专利每项加3分,外观设计类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其他植物品种鉴定证书等每项加1分,本项得分=第一作者满分/所在名次,前7名以内计分;专著加分按照主编每部著作加3分,副主编每部著作加2分,编委每部著作加1分。多项可累计,本项总分不超过10分。
(3)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岐黄杯”中医药博士生优秀论文大赛、科技成果奖评选(如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和社会科学奖等)等按照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加15、12、10、7分;省级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加10、8、5、3分;校级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加7、5、3、2分;团体奖项,按主持名次排名,第一名(主持人)按个人加满分,第二至七名加一半分,前7名以内计分,其他不加分。特等奖按一等奖加分。不同赛事可累计加分,同一赛事以最高分计,不累计加分。参与其他专项类专业技能、科技创新、学术知识竞赛参照本条例执行。
(4)主持课题计分仅认定批准立项的课题,批准结项课题不加分。按照国家级课题每项加15分,省部级课题每项加10分,市厅级课题每项加8分,校级课题(以学校名义立项)每项加5分,学校处级职能部门或学院、书院立项课题加3分,与企业合作课题按照校级课题认定。同一课题以最高分计,不累计加分,需提供课题原始立项文件或加盖立项单位公章或原始网站系统填报的立项合同书成员名单,未在原始立项项目名单的不加分(校企合作等横向课题需附原始合同的成员名单),本项得分=第一作者满分/所在名次,前7名以内计分,多项可累计,加分不设上限。
(5)参加全国中医药经典能力等级联考,三级成绩位列全校前5%、通过CATTI二级笔译考试按照8分进行加分。
(二)公开展示积分
各学院根据学生原始材料积分情况,确定推荐候选人,将推荐学生名单和原始材料上报研工部。学校组织进行公开演讲展示(3分钟内)、答辩,并组织评审团进行公开评审打分。满分不超过20分。
(三)其他要求
1.证书材料要求时间:自研究生入学至2024年11月30日。
2.评分依据一律以原件为准,各项荣誉如无证书,须有相应文件附证。
3.同一作品或相同活动取最高分值,不重复加分。
4.各类奖项只计算一二三等奖,优秀奖不加分。
四、评选程序
采取培养单位推荐、学校评审的程序进行。
(一)培养单位推荐。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分配名额和评审基本条件、积分办法和计分标准,认真组织评审,对推荐的研究生名单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学校评审。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并组织公开演讲会,最终确定推荐学生名单,经公示无误后,发放“康仁堂”研究生奖学金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奖励标准
4000元/人,共计25人
2024年“固生堂”研究生奖学金
一、评审范围
我校全日制统招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曾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固生堂”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参评)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学术不端行为;
(三)诚实守信,身心健康,思想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
(四)按时缴纳学费和住宿费,成绩合格,无违纪处分,(延期答辩、挂科、有纪律处分的研究生不得参评);
(五)本年度综合素质排名需在班级前40%以内。
三、评分原则
总分(100分)=原始材料积分(80%)+现场展示积分(20%)
(一)原始材料积分
原始材料积分包括学术论文、专利专著、主持课题等,加分只认定以我校为第一作者单位(或联合培养单位),其中学术论文类计分仅对申报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计分=第一作者满分/所在名次)的文章材料予以认定,同一项目、创新创业奖项、专利或论文只计最高级别分,不重复计分。满分不超过80分。
(1)学术论文按照SCI论文(最新影响因子≥3.0或中科院二区及以上SCI期刊发表)每篇加15分;其余SCI论文和中文核心期刊(北大)、CSSCI期刊(南大)、CSCD(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每篇加10分;科技类、专业类核心、地市级及以上党报党刊(理论版)、RCCSE(武大)中国核心学术期刊类论文每篇加6分;国家级非核心类论文每篇加2分。省级类期刊论文不加分;论文均需为正文正刊,未在中国知网、万方、维普等数据库数据检索到的文章不能加分,加分不设上限。
(2)专利加分按照国家级发明专利每项加10分,实用新型专利每项加3分,外观设计类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其他植物品种鉴定证书等每项加1分,本项得分=第一作者满分/所在名次,前7名以内计分;专著加分按照主编每部著作加3分,副主编每部著作加2分,编委每部著作加1分。多项可累计,本项总分不超过10分。
(3)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岐黄杯”中医药博士生优秀论文大赛、科技成果奖评选(如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和社会科学奖等)等按照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加15、12、10、7分;省级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加10、8、5、3分;校级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加7、5、3、2分;团体奖项,按主持名次排名,第一名(主持人)按个人加满分,第二至七名加一半分,前7名以内计分,其他不加分。特等奖按一等奖加分。不同赛事可累计加分,同一赛事以最高分计,不累计加分。参与其他专项类专业技能、科技创新、学术知识竞赛参照本条例执行。
(4)主持课题计分仅认定批准立项的课题,批准结项课题不加分。按照国家级课题每项加15分,省部级课题每项加10分,市厅级课题每项加8分,校级课题(以学校名义立项)每项加5分,学校处级职能部门或学院、书院立项课题加3分,与企业合作课题按照校级课题认定。同一课题以最高分计,不累计加分,需提供课题原始立项文件或加盖立项单位公章或原始网站系统填报的立项合同书成员名单,未在原始立项项目名单的不加分(校企合作等横向课题需附原始合同的成员名单),本项得分=第一作者满分/所在名次,前7名以内计分,多项可累计,加分不设上限。
(5)参加全国中医药经典能力等级联考,三级成绩位列全校前5%、通过CATTI二级笔译考试按照8分进行加分。
(二)公开展示积分
各学院根据学生原始材料积分情况,确定推荐候选人,将推荐学生名单和原始材料上报研工部。由学校组织进行公开演讲(控制在3分钟内)、展示、答辩,并组织评审团进行公开评审。满分不超过20分。
(三)其他要求
1.证书材料要求时间:自研究生入学至2024年11月30日。
2.评分依据一律以原件为准,各项荣誉如无证书,须有相应文件附证。
3.同一作品或相同活动取最高分值,不重复加分。
4.各类奖项只计算一二三等奖,优秀奖不加分。
四、评选程序
采取培养单位推荐、学校评审的程序进行
(一)培养单位推荐。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分配名额和评审基本条件、积分办法和计分标准,认真组织评审,对推荐的研究生名单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学校评审。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核,按照积分排序确定12位博士研究生、15位硕士研究生参加演讲会,最终确定推荐学生名单,经公示无误后,发放“固生堂”研究生奖学金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奖励标准
5000元/人,共计20人(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各10名)
学工部、研工部、武装部 研究生院 校团委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