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推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教党[2020]13号)文件精神和《河南中医药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面向全校选聘教师,补充我校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库,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本校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具备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和与社团发展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丰富;
(三)热心公益事务,具有奉献精神,关爱学生成长;
(四)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的指导教师须为中共党员;
(五)具备适合学生社团管理的其他条件;
(六)本次填报面向新申请和2020年已经进入社团指导教师库但工作岗位有变动的教职工,原有的无需再次申报。
二、主要职责
(一)指导学生社团发展建设,把握社团发展正确方向;
(二)加强社团成员思想政治教育,开展政治学习,提升理论水平。除思想政治类社团,每学年组织学生社团成员进行不少于2次的政治理论学习,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与社团特色有机结合;
(三)规范学生社团日常管理,学生社团开展线上线下宣传、发布活动信息须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
(四)积极指导、参与学生社团开展相关活动,每学期至少参与2次学生社团活动;
(五)配合校、院开展学生社团骨干学习培训,提高社团学生干部的业务能力,每学年至少召开2次相关培训;
(六)定期对所指导社团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发现掌握、指导整改社团建设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向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团委、业务指导单位报告。
三、工作程序
(一)申报和岗位变动后需要更新信息的教师填写《河南中医药大学大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登记表》(附件1);
(二)党委学工部、校团委进行审核;
(三)公示名单;
(四)公布河南中医药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库名单。
四、相关要求
各职能部门申请社团指导教师库或需要更新信息的老师于2022年1月10日之前将附件1(纸质稿一份)交BS819校团委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稿至邮箱:hnzyydxtw@163.com。
各学院、书院教师将申请材料交至各学院,由学院团委统一汇总,填写《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库》(附件2),并按照上述要求报送附件1、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材料。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李涛,电话:65998036。
附件1:河南中医药大学大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登记表
附件2: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库
附件3:河南中医药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库名单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共青团河南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