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至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陈秀榕带领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一行11人对河南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5月5日,省人大在郑州组织召开了汇报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笃运主持汇报会,省政府副省长徐济超汇报了我省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的情况。团省委副书记李若鹏等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座谈并汇报了各单位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
徐济超在汇报时指出,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行动”为工作重点,积极探索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工作载体和工作模式,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不断健全。目前,全省16个省辖市、1个省直管市均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90个县(市、区)和870个乡(镇)设有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在全省基本形成了职责明确、制度完善的工作机制。二是注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始终把思想道德教育放在首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不断加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思想品德教育网络建设,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年营造良好氛围。三是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目标,以12355青少年服务台、12338妇女维权热线、12348法律援助热线、“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为载体,建立转接处理、监测评估和协调联动等机制,做到青少年权益保护问题有人管、主动管、管得实。四是认真落实司法保护和帮教措施,公检法司等部门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机制,出台了一批规范性文件,建立和完善了符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司法保护体系。五是突出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逐步推广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了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工作方法、工作机制和法制政策体系。六是着力优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针对不利于未成年人成长、容易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各种因素,各有关部门明确职责,强化措施,齐抓共管,大力整治,努力为未成年人成长提供良好环境。
徐济超强调,当前,未成人保护工作呈现出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深入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努力提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
李若鹏在汇报中指出,团省委、省未保办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两法一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分别制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行动”为统揽,突出抓好“育人”、“维权”、“关爱”和“预防”等四个环节的工作。一是坚持以“育人”为根本,着力提升未成年人综合素质。以思想育人、实践育人、典型育人、文化育人、舆论育人为重点,着重加强培育未成年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二是坚持以“维权”为本职,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1989年河南省就率先颁布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试行),2010年又推动《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试行)重新修订,并于当年12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同时,联合公检法司等单位出台《关于贯彻执行<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在政策层面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了制度性安排。三是坚持以“关爱”为重点,服务弱势未成年人群体。针对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贫困未成年学生、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弱势未成年人群体,大力开展城乡手拉手、真情助困进万家、希望工程救助等活动,为他们送温暖、献爱心,办实事、办好事。四是坚持以“预防”为主导,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积极发挥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专项组职能作用,组织动员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广泛开展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构建预防违法犯罪工作体系,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陈秀榕充分肯定河南在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过程中所作的努力。她指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性工程,任重道远。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家庭教育和社会保护,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推动各项法律法规落到实处;进一步做好协调工作,使各部门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强大合力;进一步深化对重点问题的研讨,破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难题,使容易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得到有力保护,努力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在豫期间,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到郑州、南阳、信阳等地的社区和农村进行实地检察。实地查看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点、社区未成年人保护站、儿童福利院、流动儿童较为集中的中小学校等,召开不同形式的座谈会了解法律实施情况,听取当地政府、司法机关、共青团、妇联、中小学校、社区工作人员、未成年人家长和教师代表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