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规定出台两周年之际,我国迎来首个“国家宪法日”,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中所说的“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成为报章广泛引用的一句话。虽然八项规定不是法律,但社会各界普遍期待“铁八条”同样具有持久的生命力和权威。正如四中全会公报所指出的,在狠抓作风建设方面,“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制度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八项规定给各级领导干部划出了清晰的红线,抓常抓细抓长,已固化为新形势下作风建设的核心制度,这也是过去两年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焕然一新的关键。同时,舌尖上的浪费、车轮上的腐败、隐蔽会所中的公款吃喝、节假日里的迎来送往等成了不敢逾越的禁区。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转变告诉人们,八项规定不是“走形式”“一阵风”。
不过,我们也要看到,如今中央在抓作风建设时出台的很多规章制度,在许多方面是对过去已有制度的重新强调。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们并不缺好的制度,缺的是制度的严格执行。
制度不是为了印在纸上、挂在墙上给人看的,而是要切实成为领导干部铭记于心的行为规范。无论是八项规定,还是其他作风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其最终目标都是要涤荡官场的歪风邪气,让过去那些扭曲的官场陋习不再污染政治生态。
八项规定过去两年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制度执行层面做到了“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好制度不应该是“纸老虎”“橡皮筋”,要让作风建设有更持久的成效,就必须及时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以更坚决的姿态、更严格的执行唤回“弊绝风清”。
(来源:福建日报)